注册商标撤销的事由 1、构成商标的文字、图形或者其组合违反了《商标法》*8条的规定(即商标禁用条款)。 2、注册申请人采用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。根据《商标法实施细则》*25条的解释,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 (1) 虚构、隐瞒事实真相或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; (2)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以复制、模仿、翻译等方式,将他人已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; (3) 未经授权,代理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; (4) 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进行注册的; (5)以其他不当手段取得注册的。